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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出不穷的万科内部控制手段,你看懂了吗?

日期:2016/7/12 13:31:31  点击数:
层出不穷的万科内部控制手段,你看懂了吗?
      据自媒体“莫老爷”独家爆料,万科管理层于7月6日下午紧急召开了“万科职工代表大会”,会议时长60分钟,副总裁解冻主持,参会人员约200人,全是万科委员(万科委员来自万科各地方公司,由万科全体员工选出,理论上代表的也是万科全体员工),解冻在会上号召代表万科全体员工的万科委员签署了《起诉宝能系增持万科A协议》。

      在万科股票连续跌停,宝能拿出真金白银拯救中小股东的同时,万科管理层却要动员全体员工起诉宝能的增持,很明显,万科管理层的利益与万科股东利益不一致,甚至是在蓄意损害股东利益。

      笔者联想到自万科股权之争以来,从王石非常不冷静地表示“不欢迎宝能”,到万科事业合伙人的两大“资管计划”露出水面,万科的内部人控制问题一再暴露。简单点来说,就是,王石他们打算带着高管,趁万科股价低迷时,一起购买自己公司的股票,分享公司成长红利,通过这种方式,避开了种种限制,将管理层和核心员工的利益捆绑在一起,向着内部人控制万科的终极目标进发,只是这个目标还没达成,就被宝能的进入所打破,而其实行内部人控制、损害股东利益的手段也因此不彰自显。

      无端抵制宝能对万科的投资

      2015年12月17日,王石在万科的内部讲话中表示:不欢迎宝能成为第一大股东,因为宝能“信用不够”。他表示:万科是上市公司,一旦上市,谁是万科的股东,万科是不可能选择的,但谁是万科的第一大股东,万科是应该去引导的,不应该不闻不问。

      王石的所谓“引导”就是在还未有明确的重组计划的情况下即强制停牌,而且根据独立董事华生所说,万科仓促停牌是为了自保,并在无具体可靠的重组标的情况下火速停牌,没有具体的重组项目,而是停牌后才去寻找项目,这种停牌行为是涉及证券欺诈的,是侵犯了股东权利,针对停牌是否涉嫌证券欺诈问题,广大股东希望万科给出澄清和解释,但万科高层并未给予回应。

     在整个股权之争的过程中,以王石为首的万科管理层始终未能明确职业经理人与公司股东之间的关系,一直百般阻挠宝能对万科的投资,这不是内部人控制,是什么?

     借内部人士之口质疑大股东

     不仅仅是王石,就连口口声声称在万科无任何利益人情瓜葛的独立董事华生,以及万科的最大自然人股东刘元生,都站出来为万科管理层站台,质疑大股东华润和宝能。近期刘元生向监管层抛出五点疑问,矛头直指华润和宝能,而独董华生更是连续发文称不支持大股东意见,并质疑“大股东就是上市公司的主人吗?”

      华生认为大股东不是上市公司的主人,是否在明示大家王石才是万科这个上市公司的主人,万科的股东,包括中小股东在内都只是提供“真金白银”的冤大头,只有被利用的份儿,遇事没有该有的权利?!

      显然不是如此吧,我们的现行法律还是保障各方在规则以内的利益的,大股东、中小股东是主人,公司员工在一定的规则以内也是评价,各自守规,各自行使权利并承担责任,这才是公司治理的应有之义。

     据一位私募基金经理指出,“散户更多是追逐短期利益的,只要股价上涨,他们并不在乎谁是万科的第一大股东,公司治理未来会怎样?如果宝能的增持能带来万科股价的连续上涨,你觉得散户会站在王石那一边吗?你见过有几个散户去上市公司现场开股东大会讨论公司治理的问题?”看过这一评论,再联想到刘元生与王石的关系,不禁让人质疑刘元生支持王石的出发点。

      组织内部员工示威、制造群体事件

      6月30日上午,一群万科员工拉起横幅,跑到市政府门前请愿,请愿书内容更是非常不冷静,言辞句句带有攻击性。

      万科试图利用员工制造群体事件来打压宝能,向政府施压,实在是有失水准,这种行为极其不理智,恰恰反应了其管理层的内部控制手段,将管理层与员工进行利益捆绑,利用员工来绑架政府、监管层。

     通过万科工会起诉宝能

     日前,媒体曝光了万科工会的《民事起诉状》,其重点起诉宝能系在增持万科A股中的信息披露问题,要求法院判令其增持万科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并在未改正违法行为之前不得对其持有的万科A股股票行使表决权、提案权、提名权、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的权利及其他股东权利。

      而据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律师郭捍东指出,万科工会所提诉求首先属行政监管范畴,按现行规定,程序上应行政监管前置,在证监机构未作出相应监管结论前,法院较难作出认定。

      员工之后,又是工会,万科管理层可谓无所不用其极。

     通过舆论绑架监管层出面

     王石在万科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一再敦促监管层要在关键时刻处理股权之争。不仅如此,一向站在王石一边的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企业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刘姝威在谈及万科股权之争时,也多次提及金融监管机构必须确认宝能收购万科股份的资金是否合法,金融监管部门须公开宝能收购万科股份的资金来源,期待国资委和金融监管机构回答万科股权之争,等等,实则是对监管层的舆论绑架。

       实际上,不涉及违反规定、破 坏市场的行为,监管层只会提示合法合规的重要性,并不会任意干涉正常的市场行为。

       王石强力干预“君万之争”

       君万之争,当年听起来好象是王石力战而胜,真相如何?最近一则《王石的隐秘往事和“夺权”路径》的自媒体文章中指出,当年君万之争,君安的董事长黄盛业是广东省委五办的主任,对香港与广东拥有惊人的权利,那时的香港单程证都由五办审批。即便如此,也最终难以抵御广东省政法委书记(王石的前岳父,当时王石并未和前妻离婚)所管辖的直属部门的干预,这才是当时君安无法接管万科的关键。当年君安与万科最终摊牌谈判时,在后来媒体报道上是一个版本,但真实的版本的亲历者却说:王石带了什么人?这样人又带了什么家伙?王石心里最清楚。

      说来说去,不管是自行抵制,还是借由他人力量进行对抗,万科管理层实行内部控制的终极目标,不过是要自己控制万科,王石作为内部人,欲强行控制公司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这是广大股东所不能容忍的,也是不合法的。

      内部人控制是股份制的天敌,董事长不代表股东、确不断破 坏股东利益的事情形成特例乃至惯例,会伤及整个资本市场的运作体系。只有对法制和规则宗教般的信仰,才有对股东利益最好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