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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程并强:加强企业合规管理

日期:2022/3/17 11:23:02  点击数:


2021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程并强提出建议,支持企业全面推进法商融合治理。今年参加全国两会,他继续跟进这个建议思路,提出了关于加强企业合规管理的几点建议。


“当前,我国企业合规管理还有一定差距。”程并强通过调研发现,企业在合规管理方面存在着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程并强参加全国两会。


第一,合规之“规”的立法质量有待提升。程并强解释,合规之“规”包括法律、法规、规章、企业制度等。一方面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存在与企业业务、市场场景不相融的情况;另一方面,有的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能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甚至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冲突。


第二,企业合规体系建设需要规范、加强。程并强介绍,这里存在的问题,一是合规管理意识不足,无法无规的管理及有法有规而不执行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较为普遍;二是合规约束机制不够,制度朝令夕改,以个人意志替代管理规定;三是“特事特办”现象时有发生,企业重业务轻合规,过度强调“特事特办”的重要性,使得特殊情形常态化,合规管理名存实亡。


第三,企业合规监督体系有待完善。程并强指出,一是各分级分域监督不到位甚至缺位,管理机构信息数据不全不共享、执法监督不同步,导致市场主体借助分治格局逃避监管;二是监督管理重规章而轻效率,不能做到合规监督与企业效率的兼顾与平衡;三是合规诚信评级机制不健全,降低了监督效果与效率。


第四,企业违规处罚机制有待改进。程并强说,这里有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违规追责不追溯责任源头,涉及岗位责任均沾、一罚了事,不能达到以儆效尤的初衷;二是对一些违规行为的处罚标准过低,让一些法治意识薄弱的市场主体敢于逆水行舟,并引发羊群效应;三是缺乏常态化监管布局,侧重于运动式监管,降低了违规机会成本。


针对这些问题,程并强提出了3条建议:


第一条,加强商事立法与企业制度建设,以法商融合的理念推进立法立规。法商融合,就是以法制的思维,建立企业管理制度、规范、标准、流程,将法治化的社会价值与市场化的商业价值有机统一,以社会效益最大、主体权益均衡为前提,实现二者之间的最大兼容。


就此,程并强建议将完善商事立法与加强企业制度建设有机结合。一是持续修订完善有关商事法律法规。立法、修法要与培育市场环境相融合,与保障市场化的资源配置相融合,与便于企业有法可循、依法而行相融合,确保实现依法治商、以法促商。二是持续加强企业建章立制。企业作为商事主体,要在全面、规范执行商事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以法的理念建立商的制度,建立完整覆盖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全过程、全体系、全员的管理制度、规范、标准、流程,进一步提升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三是建立企业合规治理的组织保障体系。建议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台指导意见,指导企业压实合规治理责任,明确股东、董事尤其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对企业合规管理的权责;加强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和合规负责人制度建设,加强企业制度的合法性审查;规范董事会治理,加大董事会中的独立董事占比,以及独立董事中非股东方委派董事占比,确保企业合规治理落地见效。


第二条,组织开展新时代中国企业合规治理行动,推广样板经验,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程并强建议加强顶层设计,由国家有关部委组织开展新时代中国企业合规治理行动,总结选树合规治理示范企业,发布合规管理典型优秀案例,塑造新时代中国企业管理新模式,将合规治理效能转化为推动新时代中国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能。


程并强的第三条建议,是加强企业合规经营监管的跨区域、跨部门共享与共治,进一步健全违规处罚机制。对此,他给出了3条具体的实践思路:一是建立健全跨区域、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统一监管机制和检查标准,强化跨区域、跨部门间信息共享,打造“互联网+网格化”的监督管理新模式,实现常态化动态监管,真正做到一次监管、多方参与,一处违规、处处受限;二是探索立法、执法、处罚联动机制,构建“全覆盖、无死角”的监督、警示和惩处机制,确保精准监管无死角、无时差;三是健全违规处罚机制,对违法违规行为,以社会效益最大化为目标进行合规治理与处罚,特别是对主观恶意明显、产生不良社会后果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做到一次违规、终身伴随,一次处罚、终身不愿再犯。


“对企业而言,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首要的就是要推进全面依法治企。”程并强表示,企业合规管理是推进全面依法治企的重要内容,是确保企业健康持续发展、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必然选择。(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