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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专员办:深化内控建设 推进财政监管

日期:2018/1/24 9:14:59  点击数:
江苏专员办:深化内控建设 推进财政监管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明确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目标要求和主要任务。落实党的十九大对财政工作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规范履行财政管理职责。江苏专员办以内控建设为抓手,树立理念、压实责任、规范制度、依规行权、加强督查,为推进财政监管、提升管理绩效提供有力保障。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内控理念贯穿工作始终。通过集中学习、专家授课、互动交流等形式,办党组带头,全办上下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的重要论述,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加强内部流程控制、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的决策部署,财政部党组和内控委有关要求和制度规范,充分认识到:专员办健全并落实内控制度是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的要求,是扎实推进财税改革、强化预算管理、防范财政风险和严肃财经纪律的坚强保障,也是防范廉政风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措施。通过学习积极引导全办干部自觉将内控理念贯穿工作始终,在决策、行权和内部管理前,首先查看有无政策依据,执行时严格按程序办事,全程留痕,出具工作成果时,先做合规性检查。

  二、健全组织强化领导,压实内控工作责任。江苏专员办党组是全办内控工作的责任主体,在研究部署工作时,办党组把内控纳入全办工作总体规划,有机结合,统筹安排,相互促进。定期专题研究全办内控工作,紧密结合本办实际,认真贯彻财政部党组和内控委关于内控制度建设的各项部署和要求,细化工作内容,明确措施要求,分解落实责任。在日常工作中,要求办党组成员对涉及内控制度建设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办公室承担内控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协助办党组及时制定相关内控规程、办法等规范,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年度具体实施意见和分阶段落实措施;在办党组领导下检查督促考核各处室执行内控情况。各处室在职责范围内开展内控工作。坚持“一岗双责”,在抓好处室业务工作的同时,认真组织开展内控风险排查,梳理业务流程,思考研究完善各项业务特别是新增业务工作流程;坚持在日常财政监管工作和专项检查中,严格落实各项内控规定,将本处室内控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三、依规据实完善制度,构建三层内控篱笆。遵循财政部党组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强化流程控制、依法合规运行”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从内控操作规程、具体业务管理办法、内部管理规范等三个层次构建风险全覆盖、责任全落实的内控体系。一是根据《专员办内部控制办法》,结合财政监管工作开展情况,修订全办内部控制操作规程,筑牢防范内部风险的“防火墙”。按照审核、审批、征收、监控、调研、核查、检查、绩效评价和内部管理等9类分类规范。依据不同业务的性质特征,绘制每项业务流程图,查找每项业务风险点并定级、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二是不断完善具体业务规范。全面转型以来,针对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动态监控、地方政府债务监管、地方财政运行监管等新增业务,在内控规程总体规范基础上,结合实际工作开展情况,探索具体业务规范。如,通过设置不同权限、节点提醒等函数,把内控要求嵌入到自主开发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动态监控系统”中,实现转移支付动态监管全程可控可查。又如,及时修改核查管理办法,完善外出监管周报制度,最大程度防范外出监管各类风险。近年来,按照“成熟一个,制定一个”的原则,出台部门预(决)算审核规程、车改方案审核审批规程、普惠金融专项资金监管办法等业务管理办法。近期,还结合江苏省“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要求,着力健全审核审批业务限时办结和依法公开机制。三是夯实内部管理基础。内控建设只有细化到人、到岗位,才能真正做到全覆盖。结合全办处室职能调整和人员轮岗,制作岗位说明书,使岗位职责明晰化;完善AB岗制度,提升工作成效和防范风险;出台干部挂职管理办法、外聘人员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修订财务管理办法、信息调研管理办法等,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建设、财务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四、坚持问效强化执行,内控要求落地生根。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为把内控要求落到实处,真正实现对业务流程的有效管控,将内部控制操作规程提出的内控理念、控制措施固化,实现内控的程序化、常态化。一是强化岗位职责。将具体职责细化到“岗位、工作事项、岗位职责、责任人”等四个要素,强化内部分工,建立严谨、规范、有序的良性循环工作机制。二是坚持全程留痕。一方面,强化业务工作动态督办。从报送材料签收登记起,除涉密事项外,有关资料在办公自动化系统中流转,业务办理全程留痕、全程监控、可查可追溯。另一方面,坚持“三重一大”集体研究、资产财务事项逐级审批等制度。将涉及到预算业务管理、收支业务管理、政府采购业务管理、资产管理、项目管理、合同管理的主要环节、办理过程公开化,增强内部运转透明度,促进权力相互监督和制约。三是坚持问效考核。各处室定期开展内控自查,每年向办党组至少汇报一次内控开展情况。各处室内控执行情况纳入办党组对处室工作综合考核体系。对发生风险事件的处室和个人,不仅取消评优评先资格,而且严格责任追究。来源:江苏专员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