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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出台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工作

日期:2016/4/8 9:59:13  点击数:
浙江省财政厅出台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工作 
       为充分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进一步提高财政治理能力的重要保障,浙江省财政厅于近日出台了《省财政厅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该制度是省财政厅内部控制体系的总则和纲要,对内部控制基本概念、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制度体系、组织架构、主要内容及职责分工等进行明确,为省财政厅加强内部控制工作奠定了制度基础。

  一、明确了加强财政内部控制的主要目的

  内部控制是指通过查找、梳理、评估财政业务及管理中的各类风险,制定、完善并有效实施一系列制度、流程、程序和方法,对各类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从而提高内部管理和依法理财水平。其根本目的是为了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充分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进一步提高财政治理能力,规范依法行政行为,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及其他风险,并将在保持政令畅通、规范行政行为、落实廉政规定、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上发挥重要作用。

  二、规范了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和主要内容

  加强财政内部控制,主要将在查找、梳理、评估财政业务及管理中的各类风险的基础上,通过修订、优化现有的管理制度和办法,整合形成“1+8+X”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对内部控制的内容做出基本规定。

  (一)基本制度(即本制度)。用于指导厅各单位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

  (二)专项风险管理办法。根据本制度以及厅各单位职责范围规定,制定各类专项风险管理办法。即对法律、政策制定、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公共关系、机关运转、信息系统管理、岗位利益冲突等风险分别进行识别、评估、分级、应对、监测和报告全过程管理的办法。

  (三)内部控制操作规程。由各单位根据有关规章制度、本制度和专项风险管理办法,在查找本单位风险并定级、完善工作流程、界定各环节各岗位责任基础上制定。

  三、构建了内部控制组织管理体系

  成立厅内控委。厅长兼任内控委主任,相关厅领导兼任内控委副主任,监督局、办公室、人事处、总预算局、执行局、法规处、数字中心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内控委委员。内控委下设办公室,内控办设在监督局,成员单位由办公室、人事处、机关纪委、法规处组成。

  各单位设置内控管理岗和内控管理联络员。各单位的内控管理岗由一位实职处级干部担任,内控管理联络员由各单位指定综合管理岗人员担任。

  内控委负责确立厅内部控制政策,审定重大风险和重要业务流程的管理制度及内控机制,部署内部控制的重大事项和管理措施。内控办承担内控委日常工作。六家牵头单位根据内控委和内控办的要求分别负责八个专项内部控制办法的拟订、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各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内部操作规程和职责范围内的内控管理工作。

  四、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将得到持续跟踪和反馈

  制度要求建立内部控制检查情况定期披露制度,将单位和个人执行内控制度的情况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各单位内部控制情况报告制度,每年度结束后,各单位要向内控办报告上一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内控办将组织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各单位日常检查情况、内控办检查情况,由内控办向内控委报告。人事处、机关纪委负责将对内部控制失职失察单位和干部职工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来源:财政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