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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不力 核查不足”证监会对扬子地板IPO保荐代表出具警示函

日期:2022/1/4 10:37:25  点击数:

12月29日,中国证监会网站披露了《关于对魏韫新、王钢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决定》显示,魏韫新、王钢在担任安徽扬子地板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扬子地板 证券代码:430539)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保荐代表人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对发行人内部控制、工程收入等事项的核查不充分。


证监会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7号,以下简称《保荐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按照《保荐办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魏韫新、王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新浪家居记者获悉,扬子地板的保荐券商为国元证券,去年4月,证监会曾对IPO在审企业安徽扬子地板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警示函。证监会核查发现,扬子地板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存在提前确认工程收入、经销模式收入内部控制制度未得到有效执行、运输费用跨期确认、采购环节内部控制存在缺陷等问题。


2020年11月,扬子地板曾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的申请文件。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停复牌业务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等相关规定,申请公司股票停牌。2021年10月12日扬子地板股经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股票自 2021 年10月13日起复牌。


扬子地板表示,由于公司第一大客户深圳恒大材料设备有限公司的商业承兑汇票逾期未能兑付,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情况,基于目前现状和未来战略规划的考虑,并对资本市场路径重新研判规划,经公司认真研究和审慎决定,终止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申请并撤回相关申请材料。


公开资料显示,扬子地板于2014年1月24日挂牌新三板,主要从事强化复合地板、实木复合地板、实木地板和多层板研发、生产和销售。(来源:新浪家居 子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