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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监管趋严 券商、企业双管齐下

日期:2014/7/3 11:07:59  点击数:
新三板监管趋严 券商、企业双管齐下
      来源: 中国经营报(北京) 本报记者  何莎莎  北京报道
     “如果挂牌企业没有按规定如期披露半年报告,就会被停牌。对于我们主办券商而言,这属于督导不力,是要罚款的。另外,挂牌企业被停牌对我们自己的品牌也有负面影响,所以我们在这方面抓得很紧。”某国内大型券商内部人士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
      6月19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发布通知,要求各主办券商督促挂牌公司于8月31日前(含当日)完成半年度报告的编制、报送以及披露工作。对于预计不能按期披露半年度报告的公司,主办券商应要求其在8月15日前就不能按期披露的原因、解决方案、挂牌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以及延期披露的最后期限等事项做出公告。对于未在2014年8月31日前披露半年度报告的公司,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将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及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自律监管措施。
       作为资本市场注册制的重要实践者,股转系统正在努力践行注册制的“精神实质”。不仅加强了对挂牌公司的监管,同时也在严格审核程序。6月13日,股转系统开始在官网公示挂牌审查信息,旨在进一步推进挂牌审查工作的公开透明。据悉,具体的挂牌审查信息将每周更新一次。
      审查逐渐从严
      不论是从督导的主办券商方,还是挂牌的企业方,新三板都在逐步规范化、透明化。
      “尽管IPO的规定与挂牌新三板不一样,但尽早规范公司能够减少今后的麻烦。”在中国经营报社近期举办的“新三板集训营”培训活动上,某与会券商建议,如果企业希望通过挂牌新三板再转板实现IPO,应当请具有专业保荐团队的券商为其规范梳理公司的业务、治理机制、财务指标等。
      根据股转系统相关信息显示,在官网公示挂牌审查的信息包括申请挂牌公司名称、所属地区、所属行业、主办券商及项目负责人、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企业审查进度等。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负责人表示,公示挂牌审查信息旨在全面提高挂牌审查工作的透明度。随着电子化报送系统等业务支持平台的开发完成,下一步股转系统还将扩展挂牌企业公开的信息维度,实现审查进程与内容的全公开,并择机推出由各市场主体参与的对外“开门点评”,使挂牌审查工作的实际操作与制度完善持续处在与市场各方的互动中。
      “从今年以来,新三板在审核上确实有收紧的趋势。”上述与会券商表示,尽管早已过了新三板公司年报披露的截止时间,然而目前仍然有大量公司尚未公布2013年的公司年报。
      “如果上市公司不能如期公布年报就会被停牌,3个月不公布年报则成为ST股,6个月仍不公布年报则直接启动退市。由此可见如期公布年报对一家公司而言非常重要。”该券商表示:“然而截至5月底仍然有188家新三板挂牌公司没有公布年报,这说明申报时的财务水分较大,无法在年报中体现。”他指出,从这一数字上可以看出此前新三板的审核制度比较松,才导致出现很多不符合规定的公司挂牌新三板。而自此之后,新三板在今年的审核必然趋紧。
       据股转系统总经理助理隋强解释,目前新三板挂牌审查主要在于两项工作:一是坚守挂牌准入五项基本条件,按照“可识别、可举证、可把控”的原则,减少挂牌审查的自由裁量空间,符合挂牌条件基本标准的,原则上同意其挂牌申请。二是以信息披露为审查和反馈的核心,信息披露文件则需要按照相关说明条件进行披露。
      尽管截至目前,股转系统尚未出现不予出具同意挂牌函的情况,不过今年以来,已有约20家申请挂牌公司被终止审查。对此,隋强表示,终止审查主要有两方面原因。第一是在今年2月28日前提交挂牌申请材料的公司,在反馈意见发出后,申请挂牌公司以及中介机构未能落实意见且财务资料有效期已过。第二是主办券商内核机构审查意见未能覆盖申请挂牌公司的报告期,主办券商需要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尽职调查工作,重新履行内核程序。
      信息披露为核心
      在日常监管逐渐规范化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碰触“红线”的企业。根据国泰君安的公告披露,鼎普科技(430036)有可能成为首家未披露年报而终止挂牌的新三板企业。公告中提到,鼎普科技原定于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2013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后因审计工作安排原因申请延迟披露。如果鼎普科技在6月30日前(含6月30日)无法披露 2013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根据相关规定,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将终止鼎普科技股票挂牌。
      由于新三板是为一些尚未达到上市标准,有股权转让需求、大规模融资需求并不强烈的中小微企业所提供的资本市场服务平台,这一类企业往往成立时间不长,商业模式不太固定,且处于产业周期的不同阶段,由于自身原因而导致企业不够规范进而被停牌的风险较高。可以说,新三板与普通的交易所市场有着本质区别。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姚刚近日就曾公开表示,有鉴于此,证监会有意在新三板平台上做一些交易所市场现在还不太适合做的监管方面的探索,比如注册制。
     “市场应该在资源配置中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但现在市场并没有起到决定作用。”某券商投行部总经理表示:“挂不挂新三板、价格怎么定应该是企业自己做决定,不过现在更多是政府部门在起决定性作用。”
      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新三板专家程晓明则表示,注册制是新三板讨论的重点,但其核心不在于审批权的下放,而在于能否放开上市节奏。“如果不能放开上市节奏,那么由谁审批的意义不大。”
      随着新三板市场挂牌业务逐步稳定,其提前试水注册制的特点也越来越明显。特别是在挂牌准入方面,目前股转系统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对挂牌公司“不进行实质审核,不作投资价值判断,交由市场以及各类市场主体进行遴选和投资判断”。不过,股转系统在放松限制的同时,也加强了监管。
     据悉,股转系统在进行日常监管方面,主要采取“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依托主办券商持续督导的自律监管。目前,股转系统设置了专门的“监管员”,对接主板券商。每个监管员负责几家主办券商推荐的挂牌公司的日常监管工作。监管员还需要对挂牌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事后审查。